保育员,指的是在托幼园所、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,辅助教师负责幼儿保健、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。
1、要经过保育员等级培训,具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。
2、身体健康,耐心细致。
3、要懂得一定的幼儿生理、心理常识。职业等级
本职业资格共分三级,分别为: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报名对象:
(1)具有幼教工作经验,从事保育员工作的人员
(2)针对从事幼儿园保育员工作
(3)即将走上保育员岗位的人员
报名要求:
(1)身份证复印件1张(A4纸)
(2)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(A4纸,大专以上学历)
(3)教师证复印件1张(A4纸)
(4)1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,2寸蓝底同版彩照1张(照片背面写清姓名)
由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号颁发相应级别证书,并在网上登记管理,全国通用。